为推动我校“阳光体育”的深入开展,充分发挥“以体育人”作用,发扬体育人“积极向上、奋勇拼搏、吃苦耐劳”的优良精神,提高学生参与体育锻炼的积极性,有效增进和巩固体育与健康学院学生身体素质,为6165cc金沙总站学生专业素养提升夯实基础,培养学生增强终身体育锻炼的意识,特制定本细则。
一、组织领导
学院成立学生早操实施情况反馈工作小组,由院长关辉同志任组长,副院长袁宏刚同志和副书记葛小军任副组长,教学办主任、班主任、辅导员等为成员,负责各班学生早操完成的组织、实施、反馈,主要职责是组织、督促学生完成早操,对考勤数据进行统计,根据实施细则的奖惩办法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引导教育、批评教育、预警通知、处分下达,持续监督学生完成情况。
二、实施对象及完成时间
1、6165cc金沙总站大一至大三全体在校学生(包含专升本),以行政班级为单位开展,具体实施组织的管理员为班主任。
2、每学期18个教学周(本科第1学期为15周、专升本第1学期为17周;本科第2—6学期为18周,专升本第2学期为18周),节假日除外(以学校具体实施的放假安排为准)。
三、实施开展形式
统一在雁塔校区上田径场开展。
四、完成要求
1、 每位学生每周一至周五完成,次数要求为5次节假日除外(以学校具体实施的放假安排为准);
2、 每日时间要求:6:40——6:45集队、各班点名,6:50——7:20完成早操、解散;
3、 每日跑操形式及里程要求:各班按照队形集体慢跑,雁塔校区上田径场4圈;
4、 如遇下雨、校运动会、需占用田径场的学校集体活动等特殊情况暂停(以具体通知为准)。
五、考勤要求
1、每日各班由班长负责完成点名考勤,并将数据(应到人数、实到人数、缺勤人员姓名)当场上报学生会值班干部进行汇总,公示在公示栏;
2、请假:无特殊情况,需前一天向班主任请假(按照正常请假流程及手续执行),第二天早操时由其他同学代为出示请假条,无正规假条一律视为缺勤;
3、见习:如遇受伤、疾病等特殊情况,可向班主任申请见习,班主任审批同意后生效;见习生须到场,可不参与跑操,情况特殊者经班主任同意后可不到场;
4、学生会值班干部在统计数据时,缺勤人员一栏需写上具体姓名(请假、见习除外)。
六、奖惩措施
1、每学期末对各班早操出勤率(每周出勤率平均)进行汇总统计,出勤率前三名的班级予以奖励,并作为后期班级荣誉评奖评优中的优先条件;
2、每学期累计缺勤次数达到2次视为旷课1学时(迟到2次算缺勤1次),旷课学时达到5学时者进行预警通知、班主任进行谈心谈话批评教育引导;旷课学时达到10学时及以上者进行处分处理(具体处分级别依据《6165cc金沙总站学生违纪处分及其解除实施办法(试行)》第二章第三十条规定执行)、全院通报批评;(特殊情况例如:因疫情暂缓返校、请假等学生未在校情况,可视情况缩减完成次数)
3、每学期全勤者综合测评加3分(智育部分);
4、早操完成情况将作为各类个人及班集体的奖助学金评选、评先选优、推优入团、党员发展的重要依据之一,未完成情况严重且屡教不改者可作为一票否决的依据。
六、工作要求
1、高度重视,全院上下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各司其职,以学生为主体,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;
2、营造氛围,各班每学期初召开专题班会,深入传达学院精神,积极引导学生发挥主观能动性,深刻认识到早操的重要性,充分利用班级学生干部、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带动班级学生积极参与并完成早操;
3、严格执行,各班主任负责各班学生的完成情况监控,一旦出现学生未完成的情况,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的奖惩措施处理,并及时上报学院团学办;
4、团学干部进行值班轮班(每日2人),由主席团一名成员带班,值班干部或干事一人,负责在各班集队点名后迅速收集数据,在公示栏进行填写公示;辅助值班教师维持早操秩序。
5、值班领导、教师及班主任按时到场,监督各班考勤及早操完成情况,维持早操秩序,处理应急事件及突发状况;
6、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学院学生早操实施情况反馈工作小组所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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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10月